项目名称 |
2021年度四川省创新产品 |
归口部门 |
四川省科技厅 |
项目类别 |
资金类(后补助) 1.重大创新产品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2.重点创新产品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 |
重点支持领域 |
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节能环保、数字经济、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优质白酒、川粮油、川猪、川茶、医药健康、清洁能源、绿色生物制造等领域。 |
申报条件 |
(一)重大创新产品 (1)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知识产权清晰明确,在本行业或领域中能代表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产品; (2)产品2017-2019三年累计销售收入不低于1.5亿元,或2019年全年销售收入达到8000万元; (3)产品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包括:原则上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国际PCT专利、植物品种权;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励的科技成果、评价结论为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及以上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并验收通过的项目成果等); (4)申报企业必须为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具备良好的产品研发、生产和营销能力,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 (二)重点创新产品 (1)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清晰明确,质量可靠; (2)产品2017-2019三年累计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或2019年全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3)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包括: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植物品种权;获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承担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验收通过后的项目成果等); (4)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产品研发、生产和营销能力,研发投入稳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备案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创新产品。 |
申报材料 |
1.提供申报产品2017-2019三年累计销售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2.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创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节能、环保认证等资质材料;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等。 4.其他材料:如各级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等能够证明企业实力和产品水平的相关材料; 5.所有申报附件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线上传。 |
申报时限 |
2020年8月14日—2020年9月20日18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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